日前,国土资源部着手开展2010年度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河北、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六个省被列入试点。
这次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对河北省衡水市开展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要求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初始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对城市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分布、闲置土地、建筑密度等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地籍信息系统,分析研究土地利用状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方向。二是选取辽宁、山东、湖北、广东,开展建制镇、村庄的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要求各省选取至少3个非县城所在地建制镇以及30个行政村,完成初始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对建制镇重点做好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分布、闲置土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村庄重点做好农村宅基地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和完善地籍信息系统。三是对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工作。完成开发区四至范围内的初始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对开发区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分布、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进行调查。
试点工作将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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