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借款人看来,当手头资金充裕的时候,提前还贷就能节省下一定的利息,尤其是借贷数目比较大的时候。实际上提前还贷能不能节约利息支出,得看是提前几天。这是因为银行的年利率实际是按360天计算的,而一年却有365天。因此,对于1年期的贷款,你如果想提前还贷,并且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少于360天,你就能节约一定的利息支出;但若是贷款的实际天数大于360天而小于365天,提前还贷就会使你冤枉地多支付利息了,还不如到期那天归还,反而只收取一年的利息。
2007年,刘先生因为资金周转紧张,于是用公司资产抵押向当地一家银行办理为期一年的100万贷款,年利率为7.32%,按照贷款发放日期,贷款将于2008年6月8日到期。后来公司财务状况好转,手头资金充裕,为了节约利息支出,他于2008年6月6日提前去银行办理了还贷业务。
办理完还贷业务回到公司,他进行财务总结结算,发现了一个问题,银行收取的利息高于一年的利息,即使到6月8日完整满一年,利息也才73200元,可是银行却收取了73810元的利息。按理说提前一天就应该节省一天的利息,怎么提前三天还贷反而还多交了这么多的利息呢,刘先生又来到银行咨询,看是不是银行的营业员办理时粗心大意搞错了?营业员热情接待了了他,并告诉他银行并没有搞错,而是银行对于贷款到期还贷和提前还贷的本息计算方法有差异,具体规定如下:对于1年期的贷款,银行实行的是"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还贷做法:贷款到期还款,利息按"贷款本金×年利率"计算;贷款提前还款,按"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实际天数"计算利息。银行对于日利率的计算公式为:年利率÷360天。
根据银行的这项还贷规定,刘先生如果于6月8日贷款完全到期时全额本息归还贷款,则银行就按到期还款计算利息,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1000000元×年利率7.32%×1年=73200元。
刘先生因为6月6日还款,属于提前2天还款,银行则按实际贷款天数363天计算利息,提前还贷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1000000元×(年利率7.32%÷360)×实际贷款天数363×1年=73810元。
照这样计算,刘先生虽然提前了2天还款,却因此多付出了3天的利息,共计610(73810-73200=610)元。刘先生就是没有弄清楚银行的具体还贷规定,提前还贷反而吃了亏。
借贷,尤其是大额借贷,一定要弄清楚还贷的具体细节。如果要提前还贷,一定要使借贷日期少于360天,如果过了360天,那么你提前还贷反而要支付更多的利息,还不如等到完全到期的那天去还贷,反而只按照一年的利息算。对于还贷,我们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早还一天就省一天的利息,而是要看银行的具体规定,绝对不能大意,别费了心思还花钱,那就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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