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柳市镇山弄村村征地建起32层高的大楼。事后补偿时,村委会主任黄龙川及其亲戚名下共有安置房20套,其他没有指标的村干部及其亲戚名下安置房15套,而54个被征地村民却未被列入安置名单。(9月23日《中国经营报》)
俚语讲,“县官不如现管”,只要长袖善舞,屁大的权都能舞得团团转。虽说村官谈不上什么级别,但其中有些人能量也大得惊人,一下搞到20套安置房,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人称“许三多”的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落马时名下才25套房,若按职位大小比较起来,村委会主任黄龙川在“房多”方面比许迈永还生猛三分。
当然,其他村官也不是吃素的,谋私利时不含糊,该出手时就出手,一人搞到15套房。苦就苦了平头百姓,地被征了,房却没有,无奈空欢喜一场,只留羡慕嫉妒恨。由此看得出来,当地村官是真从心底里把自己当成了“土皇帝”,拿村里的公共资源当成了私家财产,愿意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愿意怎么贪占就怎么贪占,一点迟疑与顾忌都没有。
山弄村的现象虽然比较极端,但也算当前一些村官弄权乱象的缩影,尤其是在城中村改造方面,这些年来类似的现象着实不少。
“高楼建起来,群众闹起来,干部倒下来”,这是一些城中村改造的真实写照。暗地里的金钱贪贿不用多说,仅仅摆在明处的多占房子,就早已成为饱受诟病的对象。同样是在温州,去年8月份有媒体报道,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的569套安置房中大多数被村干部瓜分,仅前任村支书一家就获得55套,而且拿到后,“以自己的名义当做商品房全部出售了”。去年4月份,山西河曲186套村民安置房被村干部霸占,许多村民都没有分到房子。
新闻报道不一而足,仅就日常生活而言,许多人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与一些城中村改造后分得两三套住房的人聊天时,对方虽说比较满意,但聊到最后往往会由衷感叹“我们村主任分到的更多,五六套呢”。能分几套房,原则上一般是按征用土地面积的多寡衡量,村官本来的住房与其他村民差不了多少,却分到多出一两倍的房子,其中有何猫腻已然不用多说。
正是因为此类现象的多发,所以媒体上不时传出消息,说是城中村改造前区纪委的工作人员为辖区几十名村官上廉政课。毋庸讳言,这样的廉政课有点走形式做样子的感觉,就像家长吓唬贪玩的孩子:再逃课看我怎么收拾你!可管用吗?对有些人或许能管用,对有些人或许就是耳旁风。
村民安置房成了唐僧肉,背后不仅是权力监督的疏漏,更与某些地方的村民自治遭受践踏有关。以弄山村为例,村民找法院维权,法院以“村民自治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予立案。而当村民要求召开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大会时,却被柳市镇政府拒绝。
可见,要从根本上遏制某些村官独霸一方的现象,离不开权力监督,离不开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别拿基层民众的权利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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