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自然资源部和住建部发布消息,宣布青岛等5市入选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城市试点。青岛将在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开展第一批试点,建设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期间,非本市户籍承租人将享受当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青岛的公租房项目也一直有序进行。去年12月,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城阳区的15个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已确定,最低0.75元/月·平方米。且建成后只租不售,保持已建成房源的循环保障效益。
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的一种手段。也有利于提高用地标紧张的城市加快租赁房源供应的可能性,也有利于及时调整开发策略,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撰文/©茗萱
青岛获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
自然资源部官网1月16日消息,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在此之前,已有包括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和成都在内的13个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的《青岛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将在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开展第一批试点,建设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4月底前,相关区(市)政府根据方案,研究确定试点项目地块。
根据实施规划,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出让、转让、抵押;集体租赁住房只能整体持有,不得分割登记、转让、转租、抵押;坚决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不得违规使用租金贷。
青岛规定,集体租赁住房全面纳入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监管,且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租金价格也不得随意变动。同时,非本市户籍承租人将享受当地公共服务,如医疗保障和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等。
根据规划,到2020年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地将形成试点报告,并争取形成系列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工作规则、标准、政策等经验和模式。
履行新政!青岛做的怎样了?
保障房性住房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早在2018年6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消息,拟选取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区域开展租赁住房集中建设试点工作,建成后只租不售,青岛租赁住房时代到来。
2018年7月,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陆杰荣表示,2018年下半年,市内三区都将有公租房项目实施配租;此外,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万科未来城、崂山区午山馨苑等人才公寓项目也已初步具备分配条件。
到12月,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城阳区四区15个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确定,最低0.75元/月·平方米。本次公租房租金确定共涉及5300余套公租房将陆续面向社会公开配租。
2019年,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进安置房建设也成为青岛的工作重点之一。市南区2019年将加快旧城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完成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周边改造项目1280套安置房主体封顶,推进中岛组团改造项目540套住宅主体工程施工。市北区也将开工建设5000套安置房。崂山区将完成株洲路(二期)和静山悦园约6万平方米、1100套公租房建设,为住房困难户籍家庭和产业园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新政将如何影响青岛楼市?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的唯一提供者。这些方案试点和讲话,明确了下一步青岛等5座试点城市,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来建设租赁住房,实际上是赋予了集体对集体土地享有建设商品性住宅的开发权。
一方面,集体用地建设租赁房,有利于提高用地标紧张的城市加快租赁房源供应的可能性。而青岛等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城市,在城市等级方面,基本上都在一二线城市之列,这些城市国有土地相对紧张,将集体土地纳入住房市场也将大大增加住房土地供应,缓解部分城市住房租贷市场中房源紧缺的问题。而且部分区域存在的城中村等集体土地,如果进入租赁市场有利于城中村改造。
另一方面,正如上面所说,集体对集体土地享有建设商品性住宅的开发权,这打破了1998年以来,城市住房由政府征地、垄断国有土地建设的套路。赋予土地权利人以开发权,同时政府还控制着土地利用的规划,土地权利人就可以根据规划改变而及时调整开发策略,改变土地用途,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第三,此前土地开发权,住宅用途的土地供应都是属于垄断性质,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已远远超出普通民众的承受水平。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意味着它们可以绕过传统的开发商土地竞拍等手段,很大程度的制约了土地价格。土地的价格低了,开发成本也就少了,那么租房的价格也必然随之降低,这对目前青岛的租房市场来说无疑是很大程度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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