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呈现了回暖楼市的同时,温州土地出让金事件却成了其中的“瑕疵”。
世事总是没有绝对的好或绝对的坏,周末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呈现了回暖楼市的同时,温州土地出让金事件却成了其中的“瑕疵”。
传统“金三”过后,各大房企纷纷接踵披露其不俗的成绩单,而这些“高增长”也真实地反映到了全国范围的统计数据上。
4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就显示,1-3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242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1%,增速比1-2月份提高4.9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8524亿元,增长54.1%,增速提高1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60.3%,办公楼销售额增长69.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8.2%。
由此,2015年下半年几乎在15%附近呈水平直线的的商品房销售增速,在1-3月出现了陡峭的上行,回暖之姿不容小视。与此同时,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也在去年的1.0%回到了6.2%。
国家统计局4月16日发布的“2016年1季度我国GDP初步核算结果”同样看到了房地产行业突出的表现。2016年1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6.7%,而在统计局按照行业进行分类的九大行业中,房地产业增幅最大,达9.1%。
当然,这一系列回暖数字背后被大家讨论得最多的就是自年初以来不断出台的“鼓励去库存”政策,虽然个别一线城市及部分热点城市随后在三四月份又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限购及“降温”措施,但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基本面依然向好,而且库存问题明显的三四线城市也将在这波政策利好下继续受惠。
因此,在楼市一片“火热”的前景下,催生了更多的购房者入市也就不足为奇,但每项投资背后总有风险,尤其是盲目购房现象多发及房地产市场尚处在不足够透明的现阶段。而周末扰动了房地产界的“温州土地出让金”事件则为此轮回暖楼市中的“不和谐声音”。
据温州当地媒体报道,温州市区部分房产出现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需花费数十万元土地出让金“续期”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情况。且经排查,鹿城区内就有此种房产600余宗。
虽然有声音指出,“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但温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却也表示,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还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温州市国土局为此也坦诚,对于温州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仅表示:“已着手研究相关方案,近期将报上级研究决定,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事实上,相信尚有不少存在着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情况的城市,而温州只是其中之一,为此有分析直言,未雨绸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层设计才是解决此种问题的根本办法。
也有观点认为,在如今基准地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只有尽早补缴地价才是控制成本的直接办法。
但对于大部分目前正准备入市的购房者来说,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还非常遥远,补缴地价则成了购买二手房时需要加倍留心的事情,因此也不排除“温州土地出让金”事件将致使部分购房者目光由二手房市场转向一手房。
对此,分析也认为,温州土地出让金事件或多或少会对购房者的选购行为有所影响,目前还不能看出这种影响的程度,但肯定存在着由二手市场转向购买一手房的群体。
而事实上,抛开上述事件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目前的市场大环境或许还将助推房地产市场“热度不退”。统计局的数据就显示,3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3516万平方米,比2月末减少41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652万平方米),供不应求或还是部分城市的主题,尤其是一线及部分热点二线城市。 (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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