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房屋租赁市场了解到,不少的中介公司在出租房屋时,许多都采取在自有出租房源中购置二手家电的办法,来向租房人加收房租,从而获得更多利润,有的为了达成出租协议,甚至免收租房人中介费用等。但是因为二手家电许多质量都无法保障,所以许多租房人在使用过程中都提心吊胆,有的还因为二手家电质量问题吃了不少亏。
家电齐全 房租上涨几百
记者从某中介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一套位于五块石的80平方米套三住房,由于是2000年以前所修,没有什么社区绿化环境,每月租金为800元,但是没有任何家用电器、家具等,是一套空房子。如果配齐生活电器,一套房子每月将多增150-200元的租金。
据了解,目前在成都的租赁市场中,配齐家电的出租房在市场中非常看好,许多租房人都认为租房最重要的是入住后的生活方便,而带家电房屋,尽管每月要多交纳几百元房租,许多人都表示可以接受。“我是和同学一起合租,平均下来每月每人也多不了多少房租费,”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的小李告诉记者;同样,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周小姐也认为,“住在带家电的出租房中,生活起来方便了许多,洗衣机、电视机等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必备品。”
二手家电 暗藏安全隐患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介公司一般会根据房源的具体情况,进行二次包装,其中配备家电就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些电器一般都是来自二手家电市场。一般来说,一套房屋所需要的普通二手家用电器,全套算下来1000元都可以搞定,如果房子出租时因为有了家电每个月多收200元的房租费,仅需半年时间就可以收回二手家电的成本,对中介公司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可图的事情,但买来的二手家电质量却是良莠不齐,让一些租房人吃了不少亏。
向小姐在今年上半年就遇到过一次因为二手家电出问题,而导致自己吃亏的倒霉事。她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在洗衣机正工作时外出办事,谁知洗衣机排水管突然爆裂,不仅家里“水漫金山”,还给楼下邻居造成经济损失。事后,向小姐在房东的协调下陪了500元给楼下邻居。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介公司提供的很多都是成色比较旧的,甚至进入了“老龄”阶段的家用电器,如空调制冷效果差、洗衣机噪音大、电视机超期服役等等,租房人稍微不注意就会吃亏,甚至酿成大祸。
律师支招
配备家用电器应保证正常使用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
中介公司配备二手家电提高房租,赚取超额房租无可厚非。虽然我国目前还暂时没有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家用电器强制报废制度,但中介公司应当在租赁期间依法保证出租的房屋及家用电器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这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房东的基本义务。如因中介公司未能依法履行该义务,导致承租人财产损失或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时,作为承租人也应当正确使用租赁物,如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因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中介公司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甚至解除租赁合同。
其次,如果承租人发现租赁物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中介公司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中介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要求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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