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通知精神,只有购买90平米及以下住房的,且必须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方可为1%,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其它一律不再优惠。
江阴的实施细则相关部门还在商讨中,也未有文件出台,据相关人士猜测,江阴从10月1日后实施新政的可能性极大,同时,江阴各大银行贷款政策也已开始作很大调整,相关信息本网将进行跟踪报道,敬请关注。
为方便网民了解,笔者作了一个对比,新政前后税率差别主要在于二方面(仅为笔者个人猜测,不作任何依据):
一是个人所得税:国庆前:只要是唯一住房,办证满五年的,卖后再买的,可以免1%的个人所得税;国庆后:只要卖房,就必须交1%的个税。
二是契税:国庆前:144以下住房,契税税率为1%,144以上为3%;国庆后:90平米以下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税率为1%,90平米至144平米之间的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税率为1.5%,144以上的为3%。
江阴个税会作调整,但契税不调整的可能性也有,江阴的契税税率调整,要经过无锡地税局的批准方可实施,但国家的政策今天才出台,无锡的政策不可能马上出台的。但节后上班后,一切都有定论了。
同时,从新华网上获知:根据调整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半征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编者注:根据2008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的,契税税率则为3%,对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则暂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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