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限额是多少?”“25万元。”8月13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沈阳网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热线电话异常火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处处长王宁、个人贷款处负责人杨旭、沈河管理部主任李子俊、辽宁中部八城市异地公积金贷款合作办公室负责人商利荣准时来到本报及沈阳网的会客室,接听读者(网友)的电话,就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公积金异地贷款
网友张女士问:我在辽阳市工作,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孩子在沈阳上大学,现想在沈阳买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自8月1日起,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和阜新7城市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足额按月连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在沈阳购房就可以在沈阳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网友问:七城市外地职工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贷款程序复杂吗?
答:外地职工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与沈阳市民享有同等优惠政策,一站式服务,程序简便。具体流程是:贷款职工夫妻双方持相关资料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设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营业部,填写职工异地贷款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后,持审批表到银行窗口,开立银行还款储蓄卡,签订委托银行代扣协议,借款人在借据上确认签字并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后银行放款。此后,借款人将按月偿还贷款,贷款还清后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抵押房产注销手续。
贷款的申请
沈北新区江先生问:我要买一处二手房,想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知得符合什么条件?
答:贷款得符合如下条件:1、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2、申请贷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3、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40%;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5、同意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6、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网友孙女士问:我有一套回迁房,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贷款。因为回迁房不能办理抵押手续,并且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和平区陈先生问:听说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源必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楼盘,是这样吗?
答:是。目前,共有367个楼盘(占全市开发楼盘的95%)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
沈河区田女士问:我今年58岁,是否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在今年沈阳秋季房交会上购房,年龄放宽到男65周岁,女60周岁。
东陵区吕先生问:我看中一处商品房,房屋主体结构还未封顶,能否给办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必须达到房屋主体结构封顶,未封顶的房屋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铁西区林先生问:我们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买二手房最多可贷款额度是多少?能贷多少年?
答:借款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楼龄超过5年的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25年减楼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限。
皇姑区周先生问: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听说今年沈阳秋季房交会还有相关优惠政策?
答:购买商品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30%,购买二手房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40%。在今年沈阳秋季房交会上购房(有相关部门的认定手续),购买商品房首付不低于20%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和平区关女士问:我以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处面积小的二手房,现贷款已还清,如果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有变化吗?
答:借款人在前次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申请贷款之日前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委托提取还贷),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
网友孙先生问:我因几次忘记信用卡还款,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变化吗?
答:借款人及共有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信用不良记录的(含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系统),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超过90天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偿还
网友朱女士问:还款方式有哪几种方式?
答:方式选择:借款人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
沈河区隋先生问:4年前我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是否可以变更还款方式?
答:2005年8月15日以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以申请更改一次还款方式。因为公积金贷款当时只有一种等额本息还款方式。2005年8月15日以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选择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所以这部分借款人不可以更改还款方式。
大东区蔡女士问:能否每月自动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答: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应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管理中心每月按规定从借款人(含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贷款本息。定期余额中超过年还贷金额的不能扣还,定期余额不足的应保证银行还贷卡中的资金,以免造成逾期。
皇姑区赵先生问:几年前,我买房子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现在,我和妻子的住房公积金定期余额有几万元钱,能否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可用定期余额提前偿还一次公积金贷款,并不影响职工正常的委托提取还贷。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本金额度不低于5000元,管理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和平区杨先生问:前年我用商业贷款买了房子,能否转成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
于洪区杨先生问:今年执行新贷款利率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4.77%;五年以上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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